江苏通报道路运输车辆智能防控系统终端和平台应用检查工作情况 - 商用车联网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江苏通报道路运输车辆智能防控系统终端和平台应用检查工作情况

    2019-11-15 09:14:17 来源:its114.com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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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商用车新网消息,7-8月份,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了系统应用质量检查,9月底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综合处办公室发布了《江苏省道路运输车辆智能防控系统终端和平台应用检查工作情况通报》,检查结果不尽如意,作为一个新技术应用,设备和企业平台都有不少需完善的地方,《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并强调,对整改不到位、依然存在有严重问题的运营商将清退出江苏市场。

    检查总体情况

    《通报》显示,此次检査委托终端和平台检测机构、行业监管平台等工作人员组织检查组,采用双随机抽检的方式具体实施。检查对象包括通过江苏省团体标准符合性审査且在省内具有较大市场投放范围的12家终端(每家抽取3套终端)、23家监控平台(每家抽取1个企业平台),检查涵盖4个地市,19家运输企业(其中有6家企业平台通过后台测试进行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查验、实车测试、后台数据比对,对企业实际使用的系统平台和终端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标准符合性检査。终端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终端安装情况、功能符合性情况、数据上报情况、数据储存情况、终端实际工作情况等;企业平台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功能符合性情况、数据上报情况、平台实际运行情况等。

    终端检查总体情况为:终端安装情况合格率100%、终端工作情况合格率100%、实时视频査看合格率100%、历史视频查看合格率96.88%、型号一致性合格率77.14%、历史视频下载合格率75%、数据上报一致性合格率70.27%、位置上报数据合格率52.78%、驾驶员照片抓拍合格率50%、驾驶员IC卡识别合格率25%、历史视频合格率5.56%、主动安全报警功能合格率0%。

    企业平台检查总体情况为:车辆监控管理合格率100%、历史轨迹回放合格率95.65%、车辆视频监控合格率91.30%、企业平台下发拍照指令合格率86.96%、驾驶员身份识别合格率86.96%、终端管理合格率82.60%、报警附件合格率73.91%、基础信息合格率56.52%、数据存储合格率52.17%、报警信息合格率30.43%、企业平台连接省行业监管平台合格率0%。

    检查发现在系统运行过程中仍存在许多突出问题,特别是因系统功能缺失、数据上报等导致监控数据质量较低,严重影响后续系统考核管理的实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终端问题

    1.终端产品型号与过检型号不一致。上海势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套检查终端、南京通用电器有限公司3套检查终端,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套检查终端与过检型号不一致,存在终端产品设备用检不一问题。

    2.终端产品型号与上报型号不一致。上海势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佑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深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的终端上报至省行业监管平台的型号与装车产品所贴标签型号不一致,反映出企业和相关服务商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存在工作应付心理。

    3.终端驾驶员IC卡识别功能异常。上海势航、深圳市有为、径卫视觉、深圳佑驾、深圳市锐明、苏州天泽、江苏金海星、北京深感、深圳市博实结、杭州海康威视等公司的终端完全不具备该项功能,即插入、拔出驾驶员IC卡均无识别且信息不上报平台;深圳市通联视讯,深圳佑驾公司的终端该项功能不完善,即插入驾驶员IC卡有识别,但信息不上报平台。

     4.位置实际上报信息刷新时间间隔与上报刷新时间间隔有差别。本次检查的12个终端历史轨迹检查结果均完整,停车时段均有历史轨迹信息,但存在终端位置信息上报的刷新频率与实际不一致。其中深圳市通联视讯、南京通用、径卫视觉、江苏金海星、杭州海康威视、深圳佑驾、深圳锐明等公司的终端位置信息上报刷新时间间隔与设置为30秒标准要求的实际刷新时间间隔不一致。

    5.监测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误报和漏报。通过终端功能检查及历史视频核查,本次检査的12个终端监测的数据误报率和漏报率较高。

    6.“双平台”报警数量不一致。考虑到企业平台与省行业监管平台接收到的终端报警信息的成功率不一样,“双平台”接收到的报警数量应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误差区间,但是从终端检查情况来看,“双平台”接收到的报警数量差别较大。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的车辆,企业平台平均报警数量达到10979条,而省行业监管平台报警数量仅有1562条;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深感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的车辆,在省行业监管平台显示报警数量为0条。径卫视觉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服务的车辆,省行业监管平台报警数量平均比企业平台报警数量高出1233条,苏州天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的车辆,省行业监管平台报警数量平均比企业平台报警数量高出1462条。

    7.报警附件不合格。本次检查的12个终端,其上传的报警附件大多数不符合标准要求,突出问题有:深圳佑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天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金海星导航科技有限公司的终端照片分辨率和视频分辨率不符合标准要求;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终端无报警附件上传。

    (二)平台问题

    1.平台报警信息模块功能或报警信息不全。企业平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功能或报警信息缺失,主要表现在:报警功能中缺少报警类型、无针对报警数据进行报警趋势统计的功能、报警信息不全、常见报警类型无数据:如车道偏离、前向碰撞、断电、超时停车等,以及报警查询功能出现异常:如无法按照报警级别对报警信息进行查询。

    2.数据存储模块功能不符合要求。通过查看企业平台数据存储功能,发现均存在数据存储时间不符合要求,主要表现在报警多媒体附件数据存储时间不足60天,报警信息数据存储时间不足183天;由于服务器迁移或更换平台、报警信息数据与报警多媒体附件未采取备份处理。

    3.平台基础功能有待提升。江苏金海星导航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驭道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赛格车圣导航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上海中安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寰卫星通信有限公司、上海联茵信息有限公司、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纳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通用电器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提供的企业平台未对企业账户开放基础信息或终端管理功能权限;上海联茵信息有限公司、江苏快鹿赛格车圣导航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有限公司提供的企业平台出现驾驶员身份识别功能异常。

    4.涉及到行业监管平台的问题。企业平台报警类型与行业监管平台报警类型、报警数量存在部分不一致,其中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上海联茵信息有限公司、连云港天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企业平台报警数量远高于行业监管平台报警数量;行业监管平台均无法获取企业平台报警附件。

    5.报警数据漏传率较高。通过统计检查抽取的车辆在一段时间内的报警附件上传情况,计算得出企业平台报警数据平均漏传率。江苏快鹿赛格车圣导航科技有限公司、扬州易瑞德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江苏大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安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比特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驱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准安天泽星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服务的企业平台附件总漏传率达到50%以上。

    下一步工作要求

    以上可见,不论是设备还是平台,有待完善的问题还有不少,这需要全行业的重视和努力,对于下一步工作,《通报》文件做了几点要求:

    (一)提高对系统数据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发挥出实际功效是当前系统应用的工作重心,提高系统数据质量是保障系统“能用、好用、管用”的关键。各地要正视当前系统终端和平台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对照技术标准,加强问题排查,联合运营服务商切实解决系统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以数据质量为核心原则,齐心协力推动系统应用。

    (二)开展全面自检自查。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根据本次检査情况,于2019年9月6日约谈了各终端和平台运营商,要求于2019年10月20日前将通报问题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依然存在有严重问题的运营商将清退出江苏市场。要求各市运输管理处(执法支队)对照通报中的问题,督促企业开展全面自检自查,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将于2019年11月组织“回头看”,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建立抽检工作机制。各市运输管理处(执法支队)要建立企业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应用情况定期、不定期抽检工作机制,将终端设备和企业平台的应用情况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查处。在检查中发现破坏系统装置的,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动态监控信号的,人为遮挡摄像头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报警信息未及时处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做好运营服务商报备工作。各市运输管理处(执法支队)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其运营服务商管理,各运营服务商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交安【2019】7号)要求做好向行业监管平台材料报备工作,尽快实现行业监管平台对运营服务商的动态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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