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路运输局起草了《上海市出租汽车小客车车辆规定》及《上海市巡游出租汽车预约服务管理规定》,现征询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征询意见时间:2021年1月29日—2月28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来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55号507室,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处,邮编:200011
(二)电子邮件:jkyc@jtw.shanghai.gov.cn
(三)传真:021—23196173
附件:1.《上海市出租汽车小客车车辆规定》(征求意见稿)
2.《上海市巡游出租汽车预约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3.《上海市出租汽车小客车车辆规定》起草说明
4.《上海市巡游出租汽车预约服务管理规定》起草说明
相关附件
《上海市出租汽车小客车车辆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上海市巡游出租汽车预约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上海市出租汽车小客车车辆规定》起草说明.pdf
《上海市巡游出租汽车预约服务管理规定》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