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要求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数据归集、分析、应用以及安全监管工作 - 商用车联网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广东要求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数据归集、分析、应用以及安全监管工作

    2021-06-22 11:50:35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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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发挥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数据在监测预警、态势分析、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安全监督管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广东省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数据综合应用管理办法(试行)》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数据归集、分析、应用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车辆智能监控预警融合平台分级部署应用

      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牵头会同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车辆智能监控预警融合平台(以下简称融合平台),分级部署至相应的省、市、县级部门(机构)应用;通过融合平台归集整合,综合分析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押人员和区域性安全风险,交互共享安全风险分析数据。

      基于融合平台数据应用制定风险分级标准

      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制定风险分级标准,基于融合平台应用卫星定位报警及处置、智能视频监控报警及处置、车辆违章、交通违法等数据,构建风险分析模型,综合评定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押人员的风险等级,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分别对应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

      依照职责对相关危险货物装货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照职责对相关危险货物装货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其加强危险货物源头充装安全条件查验,指导其委托按要求安装并正常使用卫星定位、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运输车辆装载危险货物,引导其审慎选用红色风险等级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


  • 关键字: 道路运输 智能监控
  •    责任编辑:suyan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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