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危货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被立案查处 - 商用车联网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景德镇市危货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被立案查处

    2022-09-21 15:14:11 来源: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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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辖区某危货运输企业就动态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存在多次超速报警的危货车辆,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查处。

    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通过翻阅车辆动态监控台账,调取车辆GPS动态监控视频回放,发现该企业危货运输车辆赣H8***1存在多次超速报警提示,且该车在持续超速报警期间,其企业专职动态监控人员未及时提醒驾驶员安全行车,履职尽责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这也是该企业今年第二次因未做好车辆动态监控被立案调查。经查实,该企业涉嫌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号)第三十五条第三款“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或者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把道路运输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并迅速按要求落实整改。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提醒为进一步加大动态监控管理力度,确保系统发挥有效的监管作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动态监控工作各方面制度,特别是完善台账登记制度,如实登记监控情况;二是加大对动态监控人员的专项培训力度,提高操作能力,保障实时动态监控工作到位;三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要求安排专业人员监控值守,及时发现问题,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 关键字: 动态监控
  •    责任编辑:suyan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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