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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中国智能交通十大事件盘点

    2020-07-16 09:26:51 来源: ITS11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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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本文原刊载于《智慧交通》杂志2020年1-2月刊,刊发日期2020年2月15日。

    2019年智能交通行业的关键词有哪些?第一个跳入脑海的,是“交通强国”还是“省界收费站取消”?还会不会有“交通大脑”、“网联汽车”、“智慧高速”、“智慧路口”、“财政收紧”、“信号集成管控”、“智慧停车”、“智能视频”……

    这已经是我们连续十一年做年度的十大事件盘点,也是ITS114作为一个行业观察者的角度,来回顾这一年来的发展变迁,或许选出来的十大事件和您的感受不太一致,或许您也有其他的话想说,但不论怎样,2019年已经成为历史,一些事件曾经轰轰烈烈,事后可能还有一地鸡毛,一些事件在当时可能不太起眼,却可能是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会在若干年后成为行业发展主流,当然更多的事件只是一些国家、行业政策在推动过程中的里程碑。

    交通行业“智慧”两字用得越来越多,智慧公路、智慧停车、智慧路口、智慧出行、智慧大脑、智慧中台等等,只是更多只是一个噱头或者还在形成的概念,怎样才算得上智慧?在概念越来越高端、越来越云雾缭绕的现在,也有一些人更加关注基础设施的规范、合理化,包括标志标线标牌路口渠化等,也包括多杆合一、多箱合一等,也有一些智能化信息化发展,比如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或者电子化,比如桥梁、山区路段的位移监测,比如车检保险标志的电子化等等。

    此外,在出行者的交通文明教育方面,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的领导也在多个场合提出“建设交通强国,要先来一场规则启蒙”,强调要强化交通规则意识,交通文明意识。

    2020年年初突如其来的疫情,让我们更深刻的认识到,不管多响亮的口号,多高大上的平台,多“智慧”的系统和设备,最终都是要为人服务的,不落到实处,不经历实战,再好看好听的概念,也只是空中楼阁。科技以人为本,智能交通行业还可以做得更好。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在全球风云变化我自岿然不动的社会形势下,智能交通行业仍然会有相对较好的发展环境,甚至在疫情防控后的政策刺激下,还会有更好的表现,回顾2019年,我们共同展望2020。

    01省界收费站取消工作

    2019年2月26日,发改委等部门发文要求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完善货车使用ETC非现金支付等优惠政策,在江苏和山东、重庆和四川第一批试点省份的基础上,深入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试点工作。

    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要求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交通运输部明确了“三个不”,即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以后,我国高速公路以省为主的建设和管理体制不会改变;现有中央和地方两级清分结算体系不会发生改变;现行收费公路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受影响。省内清分结算和运营服务继续由地方平台负责,跨省清分结算和运营服务继续由中央平台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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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1月1日,全国487个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建设完成了24588套ETC门架系统,改造完成了48211条ETC车道、11401套高速公路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ETC推广发行了1.23亿户,累计用户达到2.04亿;1.2万名高速公路收费员得到了妥善安置,转岗到ETC推广发行客服、清分结算后台服务、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入口称重检测等岗位。

    ITS114:省界收费站取消工作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决策,不仅投资规模巨大(ITS114统计数据就超过400亿),还对其他涉车支付、管理的智能化设备的推广有较强的挤压效应,同时对未来的公路自由流收费技术路线发展会有很大的影响。

    省界收费站取消工作最大的成果是让ETC成为覆盖车辆最广的涉车支付、智能设备,从而为ETC扩展应用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同时也让基于北斗的自由流收费、汽车电子标识的涉车应用甚至于LTE-V的下一步推进,都会慢上一拍,毕竟上千亿的投资需要时间消化。此外,省界收费站取消工作所建设的近2.5万个龙门架,与700多个主线收费站,将成为未来高速公路推进LTE-V车路协同的最好基础设施,高速公路智能化未来可期。

    02交通强国纲要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要求推广应用交通装备的智能检测监测和运维技术。推广城际道路客运公交化运行模式,打造旅客联程运输系统。发展共享交通,打造基于移动智能终端技术的服务系统,实现出行即服务。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创新智慧物流营运模式。加强区域综合交通网络协调运营与服务技术、城市综合交通协同管控技术等研发。

    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进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加速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构建泛在先进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深化交通公共服务和电子政务发展。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

    2019年10月,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省市。

    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广东、四川、云南、陕西、宁波、厦门、中国移动、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招商局集团、中国铁道建筑集团、中国交建、中国邮政集团和大连海事大学等为第二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省市和区域。

    ITS114:《纲要》发布单位等级之高,涉及范围之广,交通领域极为罕见。对于商用车车联网而言,《纲要》虽然并未直接提及车联网,也未提及运输信息化,但诸如推动道路客运公交化出行、共享交通(MaaS)、智慧物流、北斗应用、TOCC应用等,都与商用车联网和道路运输信息化密切相关。

    交通强国示范建设,将是十四五期间我国交通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智慧交通是示范建设的重要内容,且在十四五期间,我国还承办了几个重要的国际体育活动,如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成都大运会,另外还有苏州承办的智能交通世界大会,都将是展示我国智能交通建设和应用成果的重要主场,而在此之前,智能交通行业都要为之努力奋斗。

    03 5G牌照正式发布

    2019年6月6日,工信部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发放5G 商用牌照。

    与4G网络相比,5G网络能同时支持的终端设备是4G的10倍,传输速率是4G网络的100倍,且拥有低至1毫秒的时延,因此5G很大程度上能推动自动驾驶的实现。在未来两年内,我国多数城市和高速公路会采用C-V2X技术(车路协同关键技)对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2020起量产的具备C-V2X功能的车辆,将能够率先感受到C-V2X技术带来的便利的交通、安全的驾驶提示和更加优化的节能减排。通过5G网络的商用,势必能为自动驾驶和车联网的融合提供契机。

    12月底,2020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加快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持续推进车联网、工业互联网及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要稳步推进5G网络建设,深化共建共享,力争2020年底实现全国所有地级市覆盖5G网络。

    ITS114:有关5G的论述在前文《智能交通与新基建》中已经有不少,这里就不再重复。总体而言,5G牌照的发放,对智能交通行业的影响,近期还是意义大于实质,但能给智能交通未来发展带来很大的想象空间,但这个未来什么时候来,怎么来,至少目前还有不小的困难需要解决。

    一是车联网是否要建设5G专网,如果建设专网,谁来投资?二是,车路协同能否搭上5G建设的东风;三是智能交通管理、商用车运输安全监管如何借力5G通信。两三年之后,商用车车联网行业很可能成为C-V2X/5G的试点示范,再次成为先进技术的“小白鼠”,也就进入到新的车载设备更新周期,新设备很可能是C-V2X+定位+主动安全一体设备,仍以“安全”的名义推进,但模式应更为多元化。

    0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多个专项启动

    6月下旬,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19年,“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专项拟在4个技术方向启动6~12个项目, 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1.7亿元。科技部要求,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2:1, 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 充分发挥地方和市场作用, 强化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按此计算,“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 专项共投入的科研经费超过10亿。

    7、8月以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13个2018年申报的课题项目陆续启动,包括“城市多模式交通系统协同控制关键技术与系统成”、“道路设施状态智能联网监测预警”、“冬奥会交通与安保协同管控体系”、“大规模网联车辆协同服务平台”、“车路协同系统要素耦合机理与协同优化方法”、“智慧物流管理与智能服务关键技术”等项目。

    ITS114:“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专项2019年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无公开信息,2018年通过科技部公示的项目有十三个,下半年陆续启动,绝大多数为各大高校、部属研究机构所牵头主导;实施期也基本在3~4年之间,也就是说在四十五期间要结题,此时也是智能汽车进入推广初期的阶段。

    国家课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智能交通行业目前发展的重点,与智能驾驶、车路协同密切相关的课题有5个,与道路基础设施有关的课题有3个,多模式交通2个。与近两三年的行业热点相比,尚缺智慧出行(MaaS)、智慧停车、智慧高速等方面的课题,但2019年的申报指南已经将这些方向列了上去,不出意外,上半年就会有相关课题公示。

    05智慧停车再迎新机遇

    6月10日,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要求健全完善停车管理制度,理顺停车管理体制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手续,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停车行业;有序推进停车设施建设,优化停车供给结构,加强路内、路外停车设施建设;盘活现有停车资源,科学调控停车需求,推动内部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合理调控临时停车需求,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汇聚停车资源信息,提升停车治理智能化水平,建设城市停车管理信息平台,共享停车场库动静态信息,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积极推进城市停车管理与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实现停车信息查询、车位预订、泊位诱导、无感支付、反向寻车等功能,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减少寻位绕行时间,促进动静态交通和谐运转;创新停车共治模式,破解重点区域停车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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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S114:将停车视为可运营的公共资源,是城市智慧停车行业近年发展火爆的重要原因,不论是哪一个单位主导城市智慧停车发展,绝大多数城市都会由城投、交投等城市级资产投资运营企业以及第三方运营企业成立运营公司,来整体打包路内外停车资源,从而推动停车行业发展。

    智慧停车行业现在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多龙治水,城管、交通、交管、住建等等都有部分权限,停车资源的规划建设审批大多是住建,路外停车场的管理多是交警,路内停车位的划设以及违法停车执法离不开交警,经营管理多是由交通、城管两个部门负责……

    这也说明了交警为什么会逐步后发至上,成为城市停车管理的重要主导力量,不仅因为具有强力的执法权,也有交通管理的内在需求,静态交通管理也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停车场卡口加入到缉查布控系统之后,整个缉查布控体系也就形成了完整的闭环。

    06《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印发

    7月25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以“数据链”为主线,构建数字化的采集体系、网络化的传输体系和智能化的应用体系,加快交通运输信息化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支撑。到2025年,我国将基本形成数字化采集体系和网络化传输体系,实现出行信息服务全程覆盖、物流服务平台化和一体化进入新阶段。

    12月初,交通运输部印发《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2020—2025年)》。最终目标是推动大数据与综合交通运输深度融合,有效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主要任务包括:夯实大数据发展基础、深入推进大数据共享开放、全面推动大数据创新应用、加强大数据安全保障以及完善大数据管理体系。

    ITS114:《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可以视为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的行动纲领,而《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2020—2025年)》则是某一具体技术应用的行动纲领。

    ITS114认为《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有两个往常较少看到的点,一是基础设施的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这将对道路、轨道、桥梁以及各种交通载具的数字化应用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5G+北斗的监测应用;其次是推动行业治理现代化,实际上这应是呼应据党中央提出的“社会治理现代化”理论,使得“社会治理现代化”在交通运输行业落地。如何现代化?跨部门协同、跨层级汇聚指挥、跨技术协同,将是这个“现代化”的主要特征。

    07又一个全国联网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应用,拓展和提升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监控能力,全力服务国庆70周年交通安保工作,公安部交管局于2019年上半年开始推进全国公路交通监控设备联网。8月1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孙正良书记介绍,全国正推进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应用,现已联网交通技术监控设备80万套,到年底将实现全国联网。

    2018年,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过车辆轨迹信息,筛选出12.6万套牌嫌疑车,其中11.02万车辆出现频次较高,在将数据同步后各省各市后,各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研判超过10.9万辆车,其中有效数据8.1万辆。

    ITS114: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全国联网最初目的就是服务于国庆七十周年的交通安保工作,怎么服务?自然是基于智能视频图像分析+大数据技术应用,从而实时、准确的监测、布控某一类车辆或者其他重点车辆,从而服务于公共安全防控。当然,全国联网之后,可以最大限度的打击套牌车,只要同一个车牌在不同的区域相近的时间出现,就可以预警疑似套牌。

    当然,可以做的事情远不止如此,比如此次应对突然而来疫情交通管控任务,联网平台实际上可以精准排查涉“疫”车辆,既包括非疫区车牌但在疫情发生时多次停留在疫区的车辆,也包括疫区车牌但长期在非疫区行驶的车辆。

    交通技术设备联网之后,应用场景还会有很多,比如交通卡口与人脸卡口、治安监控相结合,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轨迹实现精准排查。

    0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发布

    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针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全要素管理作出系统规定和要求,界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等参与方责任,明确了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六部门监管职责,建立了运单、装货查验、常压罐车检验等管理制度,统一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对于弥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制度漏洞,提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治理能力,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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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办法》要求,承运人原则上应通过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并将运单信息上传至省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使用纸质运单的,需加盖企业公章(复印或扫描件有效)。承运人应通过网络或现场等方式开展本单位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定期安全教育,定期安全教育间隔不得长于3个月。 

    要求各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执法标准。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和案件移交、接收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办法》得到严格执行。

    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要求,2020年2月开始,将开展省级电子运单系统与部级交互系统的联网调试,实现电子运单信息的跨省查询;3月底前,实现所有省市电子运单与部电子运单交互系统联网,4月开始,执法人员、装货人可通过运单信息查询驾驶员携带的运单信息。

    2019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下发《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6月底前,全省各市选择1个示范县(市、区)建设运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2020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重点市、县(市、区)要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

    IOV114:目前,交通运输部只要求省一级建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但在山东,应急管理部门鼓励各市建设市一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在一些危化品生产集中的城市,也是有必要建设同类监管系统。危化运输车辆目前所携带、安装的设备包括定位用的部标机、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运输IC卡等等,部分还安装了写入车驾信息和运输许可等信息的RFID标签,如何将这些设备所采集到的信息,与电子运单相结合,不仅提升安全监管,也有助于开展其他增值服务。

    近年来,多部门协作,尤其是公安交警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合作在重大交通治理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比如联合治超,比如基于重点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安全执法、城市停车管理等等。很显然,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也属于这一类。

    09交通事故预防被重视

    7月9日至1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广州市和深圳市召开全国城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现场会。会议要求要狠抓科技应用,助力智慧预防,助推决策部署智能化、预测预警智能化、执法管控智能化和事故处理智能化。要狠抓应急救援,畅通生命通道,提升死亡事故应急等级、健全快速救援联动机制和完善事故救助保障机制。

    会议要求各地交警要趁势而上,推动交通安全治理从“交警主导”向“党政主导”转型、从“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要完善顶层设计,推动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镇)、社区”四级道路交通安全议事协调机构,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格局。要深化协同共治,汇聚工作合力,推动警保合作由事后联动,向事前共治、事中共建前移,打造更加紧密的交通安全命运共同体。

    另外,3月29日,公安部交管局印发《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试行)》,《规范》明确规定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由事故处理及预防、秩序管理、交通设施等相关人员参加。可以根据需要,会同当地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排查工作。并要求各地交警分析处理交通事故数据、筛查分类事故多发点段、深入调查分析、提出治理建议、制作排查报告,每年度不少于1次。

    ITS114:交通事故预防可以做的无非就两个方面,一是交通参与人的交通文明教育,重点是重载车辆、非机动车驾驶人等群体,二是事故常发路段的隐患排除。

    前者理论上是完全可以由交警负责,但往往需要交通事故预防、交通管理力量薄弱地区的乡镇一级政府支持,所以公安部交管局在2018年开始推动“警保联动”交通劝导站在各地的落地,引入保险公司,实现乡镇农村交通事故的快处快赔,在乡镇农村设立劝导站,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电教室等等,为广大农村驾驶员普及交通管理知识,以及进行酒驾等交通执法等。

    后者更是需要路政、高速公路公司等部门的配合,因为排查出来的事故多发路段,往往不是交管一个部门整改相关设施就能解除隐患的。

    10多地尝试推进交通信号集成管控/统一平台

    2018年开始,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提出新方案,希望通过建设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实现不同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支撑信号控制系统优化,并且能将方案下发到各家信号系统去执行。

    1月21日起,深圳交警启用信号集成管控平台,能够实现对全市不同品牌、规格的信号控制机进行统一联网控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深圳交警将以信号集成管控平台投入使用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和优化全市信号绿波带。

    11月18日,苏州市公安局就“苏州市智慧交通(雁阵式智慧交通信号优化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金额360万元。该项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区域优化,包括交通路网动态分区和城市交通网络动态识别两个任务;第二阶段为算法研究数据分析,包括城市路网交通深度控制算法设计和交通流数据分析及模型重建。招标文件表示,苏州交警迫切需要一个结构合理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来进行集散式的管理控制和指挥调度工作,从而使这些控制系统不但能够独立完成本系统的交通信号控制工作,而且也能够接受统一的控制命令。

    目前重庆、泰州等地的交管系统已按《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信协议》1049.1总则和1049.2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两个部分建立了信号统一管控平台,可实现信号监视、特勤保障等功能。总体来看,依据此协议能够实现基础的应用功能,包括信号监视、基础参数如信号机、车道、检测器、阶段、方案等参数的配置,以及交通流锁定、指定控制方式等管控命令。

    一些省市的交管部门也在研究适用于本省或本市的信号管控标准,总体上是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信协议》、《交通信号控制机与上位机间的数据通信协议》(GBT 20999-2017)、《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 25280-2016)等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建设的实际情况进行拓展,构建统一的协议框架,各厂商需按照地方标准将信号数据对接至信控统一平台,以此打破不同厂商系统间互不兼容、无法实现统一管控的现状。

    ITS114: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基本可分为几个流派,一是美系的环结构控制,一是类似scoot的相位、阶段控制,再就是国内企业的自研系统,可以说各有江湖地位,要实现集中管控,何其难。但挡不住交警的集中管控需求,一是操作起来将会相对简单,二是方便完成交通安保等信控工作任务。所以,信号集成管控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应会是一个曲折前行的历程,先实现系统层的统一接入,再实现设备端的统一接入。

    信控是近几年各种“交通大脑”能力体现的焦点之一,信控集成管控也一定会借此机会继续推进。2019年11月底《深圳建设交通强国城市范例行动方案(2019-2035年)》征求意见中有一句表述:实现全市信号灯“一张网”智慧化调控,目前已有2400多个信控路口实现统一台账,已经推进了多个在线优化项目,目前正在推进福田中心区的区域协同优化。

  • 关键字: 十大事件
  •    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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