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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发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2021-01-28 09:05:33 来源:its114.com 作者:ITS11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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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指导目录》梳理了交通运输领域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部门规章设定的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事项。对列入《指导目录》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按照完整、清晰、准确的原则,列出设定该事项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具体条款内容,明确实施依据。此外,《指导目录》对相关执法事项的实施主体作出了规范,明确了“第一责任层级建议”,同时要求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把查处违法行为的第一管辖和第一责任压实。《指导目录》印发后,各地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地方立法等情况,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事项的责任主体。研究细化执法事项的工作程序、履职要求、自由裁量标准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需要智能化


    《目录》包含396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很多都可以通过技术来实现监测、执法取证,包括智能视频、卫星定位监控、不停车称重等。

    与道路运输卫星定位技术实现动态监控有关的,有4项:

    对未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行为的行政处罚;对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与超限超载有关的包括:

    对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对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行政处罚;对多次、严重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驾驶人和企业的行政处罚;对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行为的行政处罚;…………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刚刚开始,交通运输部将300多项行政执法内容予以明确,对各地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智能化提供了支持。此外,交通运输部日前还印发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意在提升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执法能力以及服务能力,还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ITS114认为,要做到执法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就必须实现执法的智能化,类似公安的警务通单兵设备,将是未来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标配;支持执法数据查询,类似营运资质、电子运单、从业资格证、往期违法处罚数据等查询,这就需要类似交警的车驾管六合一平台一样的数据库,支持实时查询;对于非法营运车辆的分析研判,就需要利用现有枢纽、场站以及复用公安交警的视频数据,实现精准打击疲劳驾驶、闯禁行、超速等渣土车、重卡、大客车等车辆驾驶员违法行为,则可以通过卫星定位设备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来实现(与交警协同执法);治超非现场执法已经比较成熟,可直接接入执法平台……总的来说,视频、北斗、称重、RFID等,都将是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要的智能化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基础分析计算技术,也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与海康威视的一拍结合


    ITS114认为,运输领域的行政执法规范化之后,对智能化的需求将会逐步增强,外场、内场建设都有,虽然难有智慧交管领域的投资规模,但对于一直偏“软”的运输信息化领域,带有一定研发能力的硬件企业可以将此视为一个市场机会。
    现在已经有企业在摩拳擦掌了。1月14日,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联手成立“交通数字执法实验室”实验室将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可视化等先进技术在交通运输执法中的应用,实现高新技术与执法业务融合创新,构建路政、运政、驾培、交通工程等执法场景研判模型,通过业务模块的数字化创新和融合,实现执法效能“质”和“量”的双提升,助力交通智治体系建设,打造杭州执法标准。
    本次签约后,双方将共同建立实验室工作机制,组建团队开展实体化运作,形成“高层互访交流机制”、“沟通协调联络机制”和“培训交流机制”、“本地化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机制”,打造杭州交通执法数据底座,计划用三年时间,针对:智能抓拍客运车辆违法行为;“智能分析非法营运大客车运行规律”;“智能分析非法营运危货车辆”“智能识别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行为”“高速公路设施设备、桥下空间巡查”“高速公路车辆抛洒滴漏”“超限车辆车脸识别”“驾培教学过程监督”“交通在建工地安全监管”“交通工程质量监管”10大交通执法场景进行探索和实践,形成“现场采集、数据筛选、重点比对、锁定执法、一案双查”的杭州特色智慧执法新模式。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xls

    1.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说明.pdf

  • 关键字: 交通执法
  •    责任编辑:黑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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