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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以ETC门架实现全路网区间测速,推动重载货运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安装和深化应用

    2021-04-02 09:10:03 来源:ITS114 作者:ITS11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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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发布《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提出要全链条、系统化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以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减少,并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方案》提出了55条防范措施,并要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要在2021年底前完成,其中广州、清远两市要在落实《工作方案》上先行一步,拿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ITS114将55条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发现强调最多的,就是重点营运车辆的精准管控,有7条直接与之相关,包括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的安装应用、数据共享、从业企业和人员的画像等等,还有几条间接与之相关,包括大货车靠右行驶、入口称重等。其次强调较多的是治超工作,要求除入口称重外,还要推动非现场执法技术应用和流动执法。

    与智能化相关的,还有网约车省级监管、ETC门架测速、千灯万带等等。

     

    重点营运车辆精准管控

    据ITS114了解,广东目前已经初步搭建了“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智能监控融合平台,已接入省内外在粤运营的76万辆重点车辆定位数据,以及4.96万辆“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控视频数据,未来还将接入30万重货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数据。

    该平台以标准规范建设为重点,以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为支撑,通过构建“一套标准规范、一个智能监管系统、一个智能监管中心、N套车载终端设备”的智能监管系统(简称“3+N”工程),推进纵向省、市、县、企业四级履职能力提升,横向与公安交通管理、应急监管、外省管理部门协同,实现五大转变:

    管理对象由“单一车辆”向“人车企政”覆盖,管理环节由“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延伸,管理手段由“人海战术”到“技防战术”提升,执法监督由“现场执法”向“线上线下”联动,管理目的由“车辆违章”向“行为养成”转变。


    《方案》第1条,就是要求在粤籍“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全面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接入政府智能监控系统,通过自动、人工及“粤商通”等平台,及时预警、纠正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对监控数据证实驾驶人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

    第22条,用好“两客一危一重货”智能监控预警融合平台,全面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强化危险货物全链条安全监管。

    第23条,制定与营运车辆智能监控系统相配套的违法违规行为非现场处罚标准与办法。

    第51条,以业务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政务云、政务网及政务大数据中心对道路交通视频感知资源的统筹整合能力,加强部门间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数据共享应用,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全省“一网统管”体系,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联动。

    第52条,运用大数据手段对“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及路段开展“画像”(安全风险量化评估),作为分级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将高风险的人、车、路、企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

    第10条,全面推行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智能视频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第24条,建立覆盖全省危运从业人员的“安全码”,对“红码”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科技治超治货

    第15、16、17条,实行定点治超、流动治超、高速入口治超、货运源头治超、数据共享治超“五同步”,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对重点货运源头实行24小时监管;2021年底前全面实现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和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落实“货车必检”。

    第18条,全省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全天24小时右侧通行管控,全面实现客货分离。


    其他智能化相关

    第40条,2021年底前,县乡道与国省道平交路口100%完成“一清一灯一带”(清理遮挡视线的绿化带、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建设。

    第52条,加密、高清化改造并共享路面视频监控设备,充分借助ETC数据实现全路网区间测速,在疲劳驾驶易发路段安装声光警示设备。探索将车辆智能监控报警设备数据及“画像”信息与周边省份共享,实现联防联控。


    网约车监管

    第13条,建立省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以及相关职责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切实承担承运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营运车辆、驾驶员管理及培训教育制度,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平台企业与驾驶员的法律关系。

    第14条,对在营运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的网约车事故,延伸倒查平台公司履行承运人主体责任情况

  • 关键字: 智慧交通
  •    责任编辑:黑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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