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睢宁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睢宁县智慧停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睢宁县智慧停车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入:项目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资)。
采购需求:通过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建设城市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立停车服务生态,构建新型静态交通体系,着力缓解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现状问题,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和停车管理水平,实现区域停车管理、服务、收费、监管一体化,促进城市交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升城市整体文明形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服务运营的能力,项目建设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执业资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名,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章盖章为准。
4、联合体资格审查合格后和中标后,其成员均不得变更;
5、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 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 。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496271176894
开户账号:中国银行睢宁八一路支行
联系电话:0516-67012708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12日至2022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代理部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北京时间15点00分。
2.地点: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425房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09月02日北京时间14:3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北京时间15:0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425房间)
(二)询问和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睢宁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青年路22号
联系方式:0516-80378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
联系方式:0516-83836677
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美玲
电 话:0516-83836677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