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无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西环中昌路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43130020008
项目联系人:王会峰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759008
采购人:无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无极县光明北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9220800
代理机构: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无极县幸福南街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759008
预算金额:25.9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5月07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4-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4-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无极县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无极县财政局南楼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2、投标人须为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经国家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及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6、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报名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2、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养老保险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提供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及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证书;5、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供备案使用,政府采购中心留存,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