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委托,对其所需的开发区7个路口电子监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NTKFQGP20180606001
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开发区7个路口电子监控项目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合同估算价约:350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 35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
1、招标范围:通沪大道新开北路路口、东方大道宏兴路口、东方大道复兴路口、东方大道星湖大道路口、东方大道振兴路口、振兴路龙腾路口、新景路瑞兴路口电子警察。
2、工期:90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已过期的旧版资质证书2016年7月1日起自动失效)。
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7、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之日起20日。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柒万元整。
3、账户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 5001 7075 4162
关于银行汇票的提醒:
近期招标人在接收投标人银行汇票时发现,个别投标人的银行汇票上签章不齐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提醒各位投标人,在银行开具汇票时,仔细检查,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人的银行汇票。
七、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 27日9:30(投标截止时间)
前去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具体详见http://zfcg.nantong.gov.cn/bszn/020005/20171221/69bb7de9-0745-41cb-bb17-25567cc1ecc8.html),各投标单位用CA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fcg.nantong.gov.cn/),从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下载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参与投标,技术支持:朱工18761722006。)
2、请各投标单位将项目报名回执函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以供查验。(不须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3、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 2018年 6 月 27 日 9 时 30 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3第二开标室。
八、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 张叶如 ,联系电话:13390961522。
采购人地址: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路 18号) ;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王鑫平 联系电话: 13962978966 ;
招标代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801室 ;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 1份;副本: 2 份。
十、特别提醒:
1、本项目报名、下载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
2、建议供应商使用“IE浏览器”进行上述操作。
3、到现场投标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
十一、评标流程简介
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供应商资格,对合格供应商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