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白沙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侯县白沙镇人民政府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完善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侯县白沙镇人民政府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完善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21]BYZB[GK]2018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韶钦 刘颖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20216 87872110转8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侯县白沙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白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沈连荣 620996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韶钦 刘颖 0591-87820216 87872110转80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视频监控设备否1(批)4,537,593.0000
| 4537593 | 45375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 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本项目无要求无行贿犯罪书面说明或承诺函(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无行贿犯罪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1、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无行贿犯罪书面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2、供应商提供2018年8月1日前取得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说明或承诺函。★特别提示 1、供应商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单位负责人有效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含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2、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表示同意此条款。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无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3.759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4日 11:42 至 2018年08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cz.fjzfcg.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