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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市缙云县公安交警大队道路交通智能诱导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

  • 2020-09-22 10:34:2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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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智能诱导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时间:2020-09-18 17:18:51

    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智能诱导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智能诱导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SDX2020009X】),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企业信息】,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项目拟采购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智能诱导信息系统建设服务,项目预估规模为65.5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采购内容为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智能诱导信息系统采购项目,包括在东渡大桥北桥头路段、鼎湖路啤酒厂对面路段、330国道与高铁站前大道路段等三个地段提供交通智能诱导信息系统建设服务,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二:技术规范书

    1.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确定一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3 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整体服务。

    1.4 服务地点:丽水市缙云县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61.79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1.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业绩要求:参选人需至少提供一个2018年1月1日起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签订的类似信息系统建设服务相关业绩(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b: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框架合同中已明确框架金额,以框架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框架合同中未体现框架金额,则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选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1号楼23楼北1311会议室】。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3.1提交报名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凭借上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选择下述方式之一获取比选文件。

    ①邮件方式:委托经办人以邮件方式发送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若经办人不是法人需提供)或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等报名资料至邮箱18120171351@chinaccs.cn。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申请项目报名,确认报名成功后填写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并购买比选文件。

    ②现场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填写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并购买比选文件。

    4.3.2支付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1)华信电子采购平台缴费: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https://hxcg.hxdi.cn/),点击 招标系统注册 ,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并联系代理机构人员完成审核(联系方式详见9.联系方式。注册步骤、支付步骤详见网站:【采购电子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点击 招标用户登录 ,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比选文件费用缴纳(说明:华信电子平台仅用于比选文件费用及申请比选文件费用发票)。

    (2)转账成功后,将转账成功凭证同报名资料一起发送至邮箱18120171351@chinaccs.cn。邮件正文标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466号丽水电信13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无。

    7.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 经验分享 模块中的 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466号丽水电信

    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782176888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春波路999号

    邮 编:310014

    项目负责人:杨敬武、谢少萍、许灼炎

    联 系 人:许灼炎、吕仕琪

    电 话:18120171351

    电子邮件:18120171351@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

    2020 年 9 月 18 日


  • 关键字: 交通智能诱导
  • 责任编辑:罗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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