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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醴陵市交通监控指挥中心采购项目招标

  • 2020-10-16 10:15:3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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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醴陵市交通监控指挥中心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0月15日

    受醴陵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的委托,湖南尚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醴陵市交通监控指挥中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交通监控指挥中心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20]0343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SFCG-2020-34

    4、采购项目预算: 794459.00元 (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肆仟肆佰伍拾玖元整)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1、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01

    醴陵市交通监控指挥中心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一批

    794459.00元

    11916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5、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革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尚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醴陵市左权路148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资格证明文件均需检验原件。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解释。

    2、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醴陵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湖南尚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龙如意 联系人: 冯刘纯 黄英

    电 话: 0731-23059529 电 话: 0731-27566168

    地 址:醴陵市渌江大道东50米 地 址: 醴陵市左权路148号


  • 关键字: 交通监控
  • 责任编辑:罗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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