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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市滨海县海滨大道东延智慧化提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 650万

  • 2021-03-31 10:28:0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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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滨大道东延智慧化提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30 17:34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海滨大道东延智慧化提升包括信号灯、电子警察等(不含杆件基础及管道),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软件平台的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3.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4.项目地点:海滨大道东延。

    5.质量标准:合格。

    6.预算金额:人民币650万元。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3月30日08时30分起(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SPWOPzio4zjGbwIPymbuQ提取码:a06b)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谢晋 手机号码:18014128919)。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1日09时00分00秒;

    2.开标时间:2021年4月21日09时00分00秒;

    3.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

    五、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且重新密封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到由同一电子信箱地址递交的两份或多份投标文件时,则以最迟接收到的投标文件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1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无特殊情况下,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在网上进行退款(无须投标人到现场办理)。

    已交投标保证金但最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在办理保证金退还时,需当事人凭[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当事人办理退保证金事宜)、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当事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财务科地点: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6楼1612室,电话:0515-84198010)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办理。

    有质疑(投诉)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质疑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质疑(投诉)的、利用保密信息质疑(投诉)的及质疑(投诉)不实的质疑(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质疑(投诉)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质疑(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质疑(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10%作为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并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

    5.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不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中标人所供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5)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6.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滨海农商银行,账号:3209222601201000321810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费用的交款凭据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3244180782@qq.com ,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七、招标答疑

    1、递交疑问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18时00分00秒;

    2、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1015081041@qq.com中。须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八、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和业主审核后支付计量款70%,工程竣工合格满一年经审计部门审计后再付至审定价的90%,余下工程款待验收合格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按审定价付清余款(无息)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由建设单位打入的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

    九、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附件一):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单位。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 标 人: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江 楠 联系电话:15895162184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晋 薄志尚 联系电话:18014128919 18914639009

    电子邮箱:1015081041@qq.com

    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03月30日

  • 关键字: 信号灯 电子警察
  • 责任编辑:胡嘉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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