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条件 1、第一标段: 1.1申请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生产、制造企业,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1.2申请人需提供电缆及相关产品行业标准的检测证书、检测报告(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表; 1.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1日(3年)止承担过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相关的工程供货及安装业绩(合同中需包括信号灯及诱导屏、交通设施电缆、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两项及以上的内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相关的工程款发票的原件(要求内容可清晰识别;发票金额无需与合同金额一致),工程款发票的时间需在业绩要求有效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1日(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2、第二标段: 2.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标志牌、交通钢灯杆等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表;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1日(3年)止承担过合同金额180万元及以上城市道路交通工程相关的供货及安装业绩(合同内容需包括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杆));(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相关的工程款发票的原件(要求内容可清晰识别;发票金额无需与合同金额一致),工程款发票的时间需在业绩要求有效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1日(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第三标段: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2申请人需提供提供光缆及相关产品行业标准的检测证书、检测报告,(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1日(3年)止承担过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城市道路交通工程相关的供货及安装业绩(合同内容需包括交通通讯光缆和监控、抓拍系统);(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相关的工程款发票的原件(要求内容可清晰识别;发票金额无需与合同金额一致),工程款发票的时间需在业绩要求有效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1日(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招标范围 |
济南市物流港园区市政设施配套一期工程(纵三路、纵支一路)道路建设工程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供货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基本条件合格制。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另行通知。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
详见招标文件。 |
七、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6日17:00时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下载回执: 一标段: 1.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检测证书、检测报告; 4.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业绩合同; 6.相关的工程款发票; 7.财务状况表; 8.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 9. 投标人联系一览表(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二标段: 1.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 5.业绩合同; 6.相关的工程款发票; 7.财务状况表; 8.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 9. 投标人联系一览表(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三标段: 1.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检测证书、检测报告; 5.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业绩合同; 6.相关的工程款发票; 7.财务状况表; 8.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 9. 投标人联系一览表(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注:1. 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清晰、未使用原件进行扫描、逾期不提交,均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24小时查看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
八、其他 |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网站、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07-26 17:00前登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查找项目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网站、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发布 |
投诉电话 |
交通局0531-62356571 |
技术支持电话:15335322953、0532-55572211 |
CA服务电话:0532-85871505转815、18953276316、13306426531 |
公告时间:2021年7月22日 - 2021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