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洪泽经济开发区公安技防及红绿灯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经济开发区公安技防及红绿灯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洪泽经济开发区公安技防及红绿灯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洪泽经济开发区公安技防及红绿灯建设项目 (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相关技术规格、招标设备清单、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2安装地点:洪泽经济开发区境内,详见清单。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100个日历天。
质保期要求:三年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合格,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时所有材料、设备费均包含供货、运输、保管、施工(含地下管线材料及施工、设备及杆线基础材料及施工等完成此项施工的所有材料费及施工费)、安装(含施工图纸深化设计)、临时设施、缺陷修补、调试、检测、验收、培训、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护、保修、以及办理向政府主管部门的报验、备案手续、接入平台等直至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6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柒拾壹万元整 (¥:14710000元)
2.7本工程履约担保的金额: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为中标价的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日内中标单位向招标人交纳,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办理移交手续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4 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6视频以及图片需无缝接入现有当地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平台以及云存储系统,能够通过平台下发任务,实现人脸,车辆,人体的数据应用以及存储。中标后7日内完成平台对接测试工作,未完成对接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7新建算法需满足与现有人像算法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中标后7日内完成平台对接测试工作,未完成对接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8能无缝接入洪泽交警大队现有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中标后7日内完成平台对接测试工作,未完成对接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9此次项目为前端感知点位新增建设,感知设备必须无缝对接洪泽区公安局对应平台实现数据汇聚查询解析分析等功能需求;同时平台进行升级新增功能,需满足招标文件里的“系统平台功能模块升级要求”所列各项功能需求。中标后7日内完成平台对接测试工作,未完成对接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被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被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企业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11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12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
不得超过 2 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3.1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如投标人被行政主管部门计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
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咨询人:CFCA认证:孙丹丹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何银平 18952327879。
投标单位异地 CA 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 CA 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 15380802178 联系;
4.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2日 —— 2022年 12月 12日 。
5.2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使用新点软件请与陈超 1377370470 联系;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 15380802178 联系。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5.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上午9: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开标时间:同上(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
6.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同时发布。
7.2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 日—2022年12月12日
8.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洪泽经济开发区东五道北侧、东五街东侧
联 系 人:朱淮亮 联系电话: 15052456278
单位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万通国际南门20-2
联 系 人:魏成芳 联系电话:13776724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