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蓉高速公路青龙互通至焦溪古镇连接线交通设施及电子警察工程施工项目
JXDD-JTSS-DZJC-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蓉高速公路青龙互通至焦溪古镇连接线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以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WJS0000-20201013135939573)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常州市天宁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天宁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设施及电子警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
2.1.2建设规模:沪蓉高速公路青龙互通至焦溪古镇连接线工程起自常焦线交叉口,利用现有道路向东延伸,经郑陆镇,跨北塘河,经三河口片区,止于焦溪古镇与常焦线交叉处,全长8.342公里。道路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实施内容包括:电子警察系统、卡口检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及相应的通信、供电、管道系统、交通岗亭等,工程造价约800万元。实际实施范围以发包人指定为准。
2.1.3工期要求:3个月,缺陷责任期:交工验收后2年。
2.1.4其他:进场一个月内,应满足交警部门道路开通要求;如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影响整个工期,发包人有权对剩余工程进行切割分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JXDD-JTSS-DZJC-SG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各主要布设点和监控中心实施的监控系统、通信系统、供电系统、预留预埋等附属工程,以及道路等沿线设施恢复施工,交通岗亭、包括各种设备和相关应用软件安装与调试,网络接入并按设计要求接通至相关平台(中心),直至满足图纸设计使用功能,免费操作培训,以及各产品、设备质保期内和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管护、维护,保证整个系统正常运行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4、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工程【注:类似工程是指:公路或城市道路监控工程施工项目(须包含道路监控系统和电子警察系统),若非单独的监控工程业绩,则监控部分施工内容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施工项目。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5、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9、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资质,担任过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工程【注:类似工程是指:公路或城市道路监控工程施工项目(须包含道路监控系统和电子警察系统),若非单独的监控工程业绩,则监控部分施工内容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履职时间以系统备案为准)。
10、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工程【注:类似工程是指:公路或城市道路监控工程施工项目(须包含道路监控系统和电子警察系统),若非单独的监控工程业绩,则监控部分施工内容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11、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1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主要人员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附件2第8条执行】
其他要求:
13、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1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投标人所属地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缴费明细清单。
1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 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分,地点:/。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元。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天宁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二楼202室
联系人:曹志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进区延政中大道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联系人:蒋新涛、余洋
电话:0519-89891660
10. 其他
10.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10.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备安装调试方案等技术评审内容,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为不少于10日。
10.3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本项目预约时间为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10.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由投标人自购。
10.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6日9时3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3开标室(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4)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10.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10.7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10.8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