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洛浦县315国道超速抓拍卡口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交通管控-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新疆洛浦县315国道超速抓拍卡口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13-11-15 11:25:3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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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洛浦县 315国道四处穿越出入口所需的一批道路超速抓拍卡口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截至目前,采购物资招标所需资金已到位,现欢迎国内合格资质的生产企业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编号: XLZC2013-030号


      2、招标项目名称:洛浦县 315国道超速抓拍卡口设备招标项目


      3、采购机构名称: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4、采购单位:洛浦县交通运输局


      5、采购类型:公开招标采购


      6、招标内容:交通信号灯和道路抓拍设备(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企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生产和经营范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不是法人的须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还需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以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类二级以上)、“五大员”资质(材料员、施工技术员、资料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建筑智能化资质(三级以上),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县工商局及县技术监督局办理投标资格审查,审查后直接到我中心领取或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 U盘)。


      8、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企业在和田地区内必须具备长期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和田地区内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9、招标文件取得时间: 2013年 11月 14日至 2013年 11月 21日(节假日除外)。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 2013年 12月 3日之前到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0、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应于 2013年 12月 3日上午 10: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12、开标时间: 2013年 12月 3日上午 10:3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洛浦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14、投标文件售价: 200元 /份(售后不退)。


      15、采购机构地址:洛浦县英巴格路 2号


      联 系人:肖和 乔栋 电话、传真: 0903-6622186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 关键字: 卡口 315国道
  • 责任编辑:itsz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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