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郑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郑州市公安局机动车号牌、固封扣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招标编号:郑财中心单一 [2013] 31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机动车号牌、固封扣项目
三、采购内容:机动车号牌、固封扣
四、拟推荐供应商名称:郑州郑安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河南省公安厅于 2008年下发豫公通 [2008]11号《关于印发 <河南省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规定> 的通知》的文件,通知要求:“各省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选定当地机动车号牌生产企业,并将选定的机动车号牌生产企业报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进行资格认定;”“每个省辖市机动车号牌生产企业不超过一家,机动车号牌生产企业应使用全省统一的号牌半成品。”根据文件要求,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我市号牌厂家进行资质认证,选定郑州郑安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郑州市机动车号牌生产厂家,经省交警总队批准备案并下发生产资格证书,批准该单位为 2013年 5月 31日至 2016年 5月 31日郑州市机动车号牌唯一生产企业,我局车管业务所需号牌均需从该单位购置,相关号牌价格由省交警总队监审。
文件下发以来,我局一直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机动车号牌均从郑州郑安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截至日前,省厅针对机动车号牌采购未出台新的规定及政策,我局仍需按照豫公通 [2008]11号《关于印发 <河南省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规定> 的通知》文件严格落实。截至 11月,交警支队车管所今年所购机动车号牌已基本发配完毕,急需补充采购机动车号牌、固封扣一批,特申请从郑州郑安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招标方式采购。
本公告有效期从 2013年 12月 10日至 2013年 12月 1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郑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书面反映。
联系人: 李月清
联系电话: 0371-67186710
传真电话: 0371-67186710
郑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 12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