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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喀什市城市路灯自动化监控系统二期工程招标

  • 2014-03-07 10:16:06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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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喀什市城市路灯自动化监控系统二期工程经喀市发改项目【2014】36号及【2014】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什市城市路灯管理所,项目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喀什市城市路灯自动化监控系统二期工程


      2.2建设地址:喀什市


      2.3建设规模:硬件设备建设集中单元10个,单灯控制单元800个:城市照明运行维护管理系统建设包括台账管理1套、短信管理一套、维修耗材管理1套等:照明设施RFID过程管理系统包括城市基础电子地图1套、资产信息管理1套等:楼体亮化监控终端30台,路灯监控终端10台、车载定位4台。


      2.4计划总投资:205万元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本工程招标共分2个标段。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2.7本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城市路灯自动化监控系统二期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电子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合格工程施工记录,没有因企业管理原因延误工期、降低工程质量等不良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册、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监理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册、拟用注册总监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12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窗口处报名,同时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并接受监督。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按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通知的时间,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报名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喀什地区建设网、喀什市招投标服务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喀什市城市路灯管理所


      联 系人:苑荣刚


      电 话:15909986262


      代理公司: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联系人:魏强


      电 话:15894083882


      监督电话:0998-257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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