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弥勒市城市智能交通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MLCG20140313)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开标分项一览表),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整体中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或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税务机关核准登记,有固定营业场所、地点的经济组织、企业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具有良好的商业行为和信誉及合同履行能力,售后服务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经济组织、企业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或检验证明其质量符合相应规范的产品。
5、在投标时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审查:(一)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书、(二)营业执照、(三)税务登记证、(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五)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六)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院查询)、(七)、投标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原件,(八)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资信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原件。
6、若投标人为非电子警察系统主要设备生产商,在投标时须出具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授权书原件审查。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4月1日上午11:00前(正常上班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西路103号)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单位直接到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报名人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自带U盘拷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2日下午3:00前(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2下午3:00止(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4年4月2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厅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向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16,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付款方式:
第1阶段:所有设备全部安装调试正常运行,供应商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经交易中心组织验收完毕后付合同总金额的95%(供应商需开具全额发票);
第 2阶段: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剩余5%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的第一周内付清。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
采购单位联系人: 高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0873-888381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西路10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蒋先生何先生李女士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兼传真: 0873-6126808
E-mail:503384890@qq.com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资料:
开户银行:农行弥勒市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24069301040008880
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开标分项一览表(略)
设备名称:智能电警抓拍一体机、高清网络高速球、网络硬盘录像机、视频监控软件、智能交通专用补光灯、智能电警终端主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