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要采购如下货物,请按下表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报价单请于2014年4月15日上午11:00前密封盖章送至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询价科,逾期将不予接收。
3、请将包括“到货时间”、“合计数”在内的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4、凡是未在我中心登记的供应商(指本年度)请在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登记表填写(资料单独装订);成交供应商须缴纳询价保证金伍仟元。合同履行结束后退还,不计利息。(账户名: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广陵支行,帐号:32001745536051526227)。5、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3年内不得进入扬州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6、咨询电话:0514-87338216
供应商名称(公章):
序号
货物
名称
规格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主要配置/技术参数
1
道路交通
诱导屏系统
见附件(下方)
4
套
见附件要求
项目采购要求(包含附件)
1、本次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有相关资质(针对项目要求详细提供相关资料)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2、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请提供标书正/副本各1份(内含报价明细表),另附报价单1份(单独封装)。
4、业务咨询:徐先生0514-87032046。
合计
人民币(大写)¥:
备
注
报价中含:设备-安装—调试—运输—保险—售后服务等费用
合同签定后:日内到货
报价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扬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道路交通诱导屏系统采购技术要求及
相关事项
一、项目采购要求
1、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2、2011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二、采购内容
为加强高速公路的交通诱导,支队拟在京沪高速高邮、界首入口、市区皇都岗南口、友塘岗南口新建4块高速公路路况提示LED屏,并与支队智能交通系统平台对接,实现对高速公路通行路况的实时发布。包括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采购清单如下:略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报价前,必须进行现场查勘,现场查勘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前。未参加现场查勘的供应商不接受投标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须提供现场勘查登记表)。联系人:徐翔,联系电话:13815801100。
2.供应商负责将新建LED诱导屏接入支队智能交通控制系统,通过智能交通控制系统软件统一控制。
3.报价时必须提供杆件设计图,以供采购方参考比选。
4.系统建设充分考虑采用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先进的软硬件选型,既保证实用成熟,又能够适应未来的业务发展和技术的更新要求。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可扩充性、可移植性和兼容性,充分考虑到系统的发展因素。
5.供应商负责网络信号接入,包含但不限于网络布线、软件、硬件设备安装调试等一切工作,所有费用纳入报价范围。
五、保修要求
1.产品在交付之日起使用1个月内非人为原因出现故障的包换;
2.硬件产品提供3年以上免费上门包修,终身维护服务,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一年内涉及软件功能的优化调整不再收费。
3.有完善的维护计划、作好时间、人员、设备安排,在不影响管理人员工作的正常工作情况下,保证维护工作有效进行。
4.为设备建立详尽的设备维护记录
5.供应商需承诺故障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场服务。
六、付款方式
1.在系统安装调试完成正常运行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
2.合同总价的尾款在免费维护期满之后十(10)个工作日内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