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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丹阳市交通管控(信号灯、标志)优化招标

  • 2014-08-01 11:09:29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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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潜在)供应商:


      我方接受丹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委托,对丹阳市交通管控(信号灯、标志)优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14)公字第30号


      二、项目名称:丹阳市交通管控(信号灯、标志)优化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标段:全市信号灯优化


      二标段:皇塘集镇、访仙窦庄集镇监控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标段:全市信号灯优化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能力(包括供应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安装能力);


      (2)投标产品中信号灯须经过公安部相关部门检测,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皇塘集镇、访仙窦庄集镇监控


      (1)供应商必须是江苏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设备的中标单位(名单参见苏公安厅[2010]650号);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二十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二十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正常使用满一年且售后服务质量良好,余款将逐年按8%等比支付,以此类推,直至付款结束。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谈判文件获取:


      1、供应商报名时须向政府采购部提供下列材料,接受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


      一标段:全市信号灯优化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号灯须经过公安部相关部门检测,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U盘。


      二标段:皇塘集镇、访仙窦庄集镇监控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U盘。


      2、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2014年8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1.标书获取:网上下载【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2.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投标时需交纳一标段100000元;二标段7000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形式,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1、开户名称: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账号: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开户行、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分理处,账号:1104022029000124519;


      (2)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账号:70560188000135956;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账号:32001756236052513488;


      (4)开户行:交通银行丹阳支行,账号:382003601018170076740。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同时提交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8月22日【北京时间:8:30—9:00】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8月22日【北京时间:9:00】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二、开评标时间:2014年8月22日【北京时间:9:00】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四、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部联系人:符叶菲


      电话:0511-86906230


      传真:0511-86906232


      联系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五、备注:


      1、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2、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若有特殊原因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不含开标当日)以书面形式致函采购代理机构。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并未书面致函的,诚信考核一次,记入诚信考核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查看《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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