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从化市公安局的委托,对第三期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系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851-1461GZ04CL26,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8月25日至2014年08月29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0851-1461GZ04CL26。
采购项目名称:第三期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系统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203(工程设计)。
服务期限:1年。
采购预算:10.75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完成期 | 最高限价 |
一 | 电子警察系统设计 | 时间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 27页): 1.设计、评审阶段; 2.项目实施阶段; 3.项目验收阶段 | 人民币 10.75 万元 |
二 | 交通信号灯系统设计 | 时间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 31页): 1.设计、评审阶段; 2.项目实施阶段; 3.项目验收阶段 |
备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供应商资格:
8.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8.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8.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1《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点击下载);
1.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3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
1.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1.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5.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5.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8月25日起至2014年09月1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2: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2: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采购人联系人:从化市公安局
电话:020-87651688-137电话:/
传真:020-87651698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联系地址:/
邮编:510075邮编:510900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帐号:77870188000044524(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