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受启东市公安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政府采购执行通知书(启财采字2014〔0491〕号)中的启东市公安局智能交通诱导系统设备三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具有相应生产或销售代理、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QDGP201411007GK
二、招 标 人:启东市公安局
联 系 人: 岳警官
联系电话:13862891103。
三、招标货物及配置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为420万元人民币。
四、交货地点:启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五、资质要求
投标人除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如投标单位为垄断行业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投标。
2.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均需原件备查)。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法:投标人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www.qdztb.com,)。
联系电话:0513-83340291
传 真:0513-83305446。
七、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2014年12月2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