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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山市省道S113广高线三洲沧江大桥(旧桥)交通管制工程招标

  • 2015-01-16 14:53:0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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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113广高线三洲沧江大桥(旧桥)交通管制工程已由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明发改资【2014】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和公路联营公司,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和公路联营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省道S113广高线三洲沧江大桥(旧桥)交通管制工程,呈东西走向,终于兴盛路口,路段为八车道一级公路,设计车速80Km/h,三洲大桥旧桥近期检测为3类桥,为确保旧桥安全,拟对该路段进行交通管制。招标范围为路侧柱式标志牌、限高龙门架、路面标志、标线、监控设施(电子警察)安装与无缝接入佛山市高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一期)等,工程造价为¥182.6015万元,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特别说明:本工程的监控设施所选用的设备必须能够实现与佛山市高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一期)无缝对接,监控设施完成后能确保所有数据能通过中标人或其专业分包商自有光纤传输线路或与拥有自数据采集点到监控系统平台的光纤传输线路的所有者签订租赁协议接入该系统(平台权属单位接入许可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必须充分调查并考虑此费用与风险,招标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工期要求:60日历日(春运期间应区级或以上管理部门要求停工的,以监理工程师发出停工指令时间顺延工期);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标段。


      2.3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标准,并通过业主、交通主管部门、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的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系统工程、通信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3.3建造师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单位拟派项目建造师需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建造师。建造师在资格审查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建造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需要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建造师的在本单位至少6个月(2014年7月份~2014年12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且缴费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4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企业信誉:


      3.6.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6.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6.3投标人拟任建造师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建造师等状况。


      3.6.4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3.6.6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及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未被评为D级的企业(注: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没有评价等级的,统一按B级计)。


      3.6.7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技术咨询电话:0757-83280199。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4.2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9时00分起至2015年1月22日17时00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即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递交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应当出席开标会,否则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发布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7.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和公路联营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8号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2路1号D座5楼


      邮政编码:528000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人:仇工、区工联系人:吴工


      电话:0757-8821151988327722电话:0757-88018593


      传真:/传真:0757-83920398


      附件:


      图纸.zip


      省道S113广高线三洲沧江大桥(旧桥)交通管制工程.pdf


      省道S113广高线三洲沧江大桥(旧桥)交通管制工程.doc


      工程量清单.rar


  • 关键字: 佛山市 交通管制工程
  • 责任编辑: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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