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蒙河、石锁大队科技管控项目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蒙河、石锁大队科技管控项目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蒙河、石锁大队科技管控项目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ZD20150096
2、招标内容:科技管控项目系统,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要求。
3、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六十个工作日内,时间只可提前,不可推后。(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投标人自身情况提供最短交货期,并保证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产品的安装调试并能正常使用。)
4、项目实施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5、维护期:最终验收合格后整体项目维护期不低于4年,其中部分设备或项目内容不低于3年(详见技术参数),提供维护期内全免费上门维护、调试、维修以及更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证壹级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主要产品须提供制造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详见第五章);
4、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及2015年连续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缴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5、须提供2015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7、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8、招标文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从昆明市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商务办公楼五幢8楼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部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获取时间为2015年0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现场报名,不办理邮购。投标人可按本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加盖公章的一套复印件交报名处留存):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4)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证壹级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中要求在递交标书时查验的证件带至开标现场,经查验合格后方能参与开标。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六、公告发布网站: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财政局网站》、《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招标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873—3719095
地址:蒙自市天马路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杨小姐
联系电话:0871-63133097传真:0871-63116420
邮政编码:650028
地址:昆明市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商务办公楼五幢8楼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
户名: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53001875036051002850
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