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名称:泗水县公安局
地址:泗水县泉源大道东首
联系方式:(0537)Tel:4280031;Fax:4280024;Email:gajbzs@126.com
项目联系人:安伟
联系电话:13963743369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泗水县公安局泗城南外环路段设置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
项目背景:
为了保证交通安全,采购信号灯及电子警察。
项目预算:319.392277万元,其中:预算资金319.392277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拟采购标的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B01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批1
四、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2.1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
2.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
2.1.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1.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1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所投信号灯、智能信号机、电子警察及卡口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二)技术要求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三)服务要求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服务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四)安全要求(标准)
合格
五、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6日
六、提修改建议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