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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清市福百大道(清昌大道-福长路)交通设施工程招标

  • 2018-01-22 18: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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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福清市公安局委托,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81]NX[GK]2018001、福百大道(清昌大道-福长路)交通设施工程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81]NX[GK]2018001

    2、项目名称:福百大道(清昌大道-福长路)交通设施工程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1-1交通管理设备否1(批)350000035000007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2期节能清单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0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事业单位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9、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 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表)
    强制性认证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若有强制性采购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1-22 15:25 报名截止时间:2018-02-06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2-24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2-24 09:30,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清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联系人姓名:汪柯祥

       联系电话:1806071155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

     项目联系人:舒帆

     联系电话:0591-83356252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 关键字: 交通设施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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