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福州市智能停车运地磁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闽咨招[2018]01号
2、招标项目:福州市智能停车运地磁采购及安装项目
3、招标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境内经销商或制造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1独立投标人具备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本次招标货物应在所投品牌制造商和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4.3经销商参加投标须具备有效所投品牌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即一个制造商仅允许授权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承诺的内容符合投标文件格式声明函中的内容且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全新的、原装的、最新标准的、高质量的、功能符合所用要求的设备,产品质量符合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以及设计要求、标准和节能技术规格及要求。
4.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30日起至2018年4月8日,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北京时间,法定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4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人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8、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73号新华福广场C座515;
联系人: 薛岚勇 ;
电 话: 0591-87806759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联系人:张鹏;
电 话:0591-87677863; 传 真:0591-8767786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