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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迁市黄河路、西湖路“好巴士”快速公交系统交通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 2450万

  • 2020-09-17 15:20:06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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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市黄河路、西湖路“好巴士”快速公交系统交通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16

    宿迁市黄河路、西湖路“好巴士”快速公交系统交通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734003001

    宿迁市铁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宿迁市黄河路、西湖路“好巴士”快速公交系统工程已经宿发改投资发[2020]1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市黄河路、西湖路“好巴士”快速公交系统交通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市黄河路、西湖路

    1.2 工程规模:西湖路“好巴士”项目西起通湖大道,东至张家港大道,全长约14.388公里,其中利用西湖路主线段长10.358公里,利用韶山路段长2公里,利用天目山路段长2.03公里,金沙江路至珠江路段、世纪大道至发展大道段为双向四车道,其余路段为双向六车道。黄河路“好巴士”项目北起雪枫公园公交首末站,南至宿迁高铁站,全长约14.1公里,为连接湖滨新区、市府新区、宿城区和经开区的南北向城市主干路,其中利用黄河路主线长约11.3公里,利用上海路二期段长约2.8公里,现状雪枫公园首末站至西湖路段为双向四车道,西湖路至开发区大道为双向六车道。本项目主要依托已建的宿迁“好巴士”综合管控平台、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号控制平台、“交通大脑”平台实现相应功能。对原有公交信号优先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平台下辖车流检测系统、公交占道抓拍系统、“好巴士”车载定位系统满足项目需求。外场设备包括信号控制设备、车流检测设备、公交占道抓拍电子警察设备、“好巴士”高精度车载定位终端设备等。工程造价约2450万元。

    1.3 工 期:6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50%时,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如实际完成工程量小于合同工程量,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7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 97%;余款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黄河路、西湖路“好巴士”快速公交系统交通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依据苏建规字〔2019〕1号文规定,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一级资质;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投标人须符合苏建规字〔2019〕1号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4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须包含信号控制系统或高清电子警察系统或卡口系统或道路监控系统或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业绩证明材料仅以投标人上传至诚信库里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交工)验收证明文件,其中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经交通招投标信息系统备案。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9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17日09:00至2020年09月23日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8日10: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铁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大厦5楼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五楼

    联系人:尚丽娟

    联系人:杨宁

    电 话:0527-84355770

    电 话:0527-8435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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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罗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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