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交通运输局营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采购 610万 - 智慧交通-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长春市九台区交通运输局营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采购 610万

  • 2021-01-08 19:17:59
  • 来源:its114.com
  • 评论:
  • 分享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0- 0149)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交通运输局营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102,409.00元
    采购需求:(营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 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因疫情原因,响应国家号召,在线报名
    方式: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将下述资质制作成一份PDF文档(资质需加盖单位红色印章,PDF文档名称标明公司名称、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到邮箱2317985663@qq.com,未以上述要求发邮件的,视为垃圾邮件,我中心不负任何责任。报名最后一日统一查验各投标供应商资质,报名截止后将招标文件发到各报名供应商邮箱中,过期不予发放。
    1.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姓名、联系电话、邮箱。
    2.营业执照,必须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资质)范围;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需签字,如法人本人则提供身份证原件)。
    4.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备案的(重点运营车辆社会化动态监控运营服务商备案)证明文件.
    5.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备案的(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产品型号)证明文件.
    6.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信息的截图;
    7.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记录网上截图。以上所有在证件复印件需加盖红色鲜章;
    8.投标人安装使用的设备必须是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备案批准的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设备型号,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9.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信息.
    售价:免费发放,不收任何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28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后楼二楼2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市九台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长春市九台区福临大街
    联系方式: 15714303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 0431-82376187

  • 关键字: 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
  • 责任编辑:its114
  • 延伸阅读!

  • 

    每周新闻精选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