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平台一期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深圳市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平台一期项目 | 项目编号: | 44030120210115001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深圳市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平台一期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0120210115001001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年01月18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1年02月07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1年01月28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1年02月02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无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 | 经办人: | 李工 |
办公电话: | 82787158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麦工 |
办公电话: | 25266576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 44030120210115001001001 | ||
标段名称: | 深圳市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平台一期项目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2-07 18:00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00500 万元 | ||
计划总投资: | 1160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工程概况: 打造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平台,重点构建综合交通感知体系,强化交通大数据智慧赋能,推进业务一体化协同及交通数据共享,重点构建覆盖设施、运输、公交、执法、治理五大业务的智慧板块。具体工程内容包括视频采集及设施监测外场建设;设施安全管养、运输安全监管、交通综合执法、行业信用管理、公交资源调控、枢纽出行服务6大智慧平台;交通大数据平台、交通业务平台、综合应用平台、通用技术平台等交通大脑支撑系统;IT信息化资源、网络工程、信息安全工程、运维平台、指挥中心升级及数据与安全规范等配套建设等。 2.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外场设施建设,应用软件系统开发,交通大脑研发,软硬件资源设备购置及部署,网络及信息安全工程建设,分中心建设,指挥中心升级,以及相关数据与安全标准建设。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且必须以信息化设备制造商作为联合体主办人,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只能是联合体主办人的在职员工。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无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 无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无 | ||
其他要求: | 一、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为信息化设备制造商; 2、投标人须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商; 3、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有虚假投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最终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3.投标人或相关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5)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本项目招标人其他工程项目的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7)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存在未决诉讼、仲裁以及其他相关争议或经生效法律文书裁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
其他投标条件: |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1 |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工程交易服务主页(http://zjj.sz.gov.cn/jsjy/)”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企业在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toubiao/register.html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投标服务注册(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办理)。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4)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具体参见招标文件要求)。
3、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ztfw/gcjs/gzgg/content/post_7384572.html。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5、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购买服务后,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交易信息—>延期变更公示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交易服务主页”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班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窗口递交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6、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7、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8、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信息来源: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w/jyw/zbGongGao_View.do?ggguid=2c9e8ac27700a3be0177041af91f01d0#4972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