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智能网联汽车(5G智能交通)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智能网联汽车(5G智能交通)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04-430400-04-04-52289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智能网联汽车(5G智能交通)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1建设地点:衡阳市蔡伦大道(石鼓收费站-科学城大道),衡州大道(南华大学雨母校区-新园路),新园路(衡州大道-高铁站),科学城周边(科学城大道与雁鸣路交口。雁鸣路与科学城内部道路交口)
2.2项目概况:建设共计38公里主干道路的智能网联化升级(含25个路口)及智慧交通云平台设计,通过对衡州大道、蔡伦大道等道路进行道路智能化升级改造,在沿线位置激光扫描实时建模系统、高清图像监测系统、通信传输系统等,实现城市交通智能化升级,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5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等以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书面开工令后180天内完工,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2.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最高投标限价:开标前15天内公布
2.7质量标准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甲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处于有效期;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须为公司正式职工,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2月-2021年4月)社保证明。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公司正式职工,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2月-2021年4月)社保证明。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公司正式职工,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2月-2021年4月)社保证明。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前近三个月(2021年2月-2021年4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个,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下同)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17:00止,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3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ggzy.hunan.gov.cn\tpbidder\gcjs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4-8857718。
8. 其他:一、银行转账
1、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标段(包)编号”,如果没注明“标段(包)编号”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银行转账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参与投标的标段(包)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
1、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单、投标担保保函)的保额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
三、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东湖村十二组衡山科学城红树林研发创新区B3栋 | 地 址: | 衡阳市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二单元1303室 |
邮 编: | 421000 | 邮 编: | 421000 |
联系人: | 谢先生 | 联系人: | 黄周为、贺女士 |
电 话: | 17726159614 | 电 话: | 0734-8191058、18607341307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17726159614@163.com | 电子邮件: | 84640372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