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1、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 数量 GPS车辆定位监控管理系统 163套 1.2实施或交货地点:河北销售公司各地市分公司机关; 1.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且下达订单后7日内; 1.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1.5设备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 1.7售后服务:供货方在接到买方需要提供服务的要求后,24小时内对用户的服务要求做出响应;
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进展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机构的供应商。 2.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安装人员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2.3 2011年至今不少于5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已完成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采购合同; 2.4 具备相应行业资质认证证书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2.6 投标人可以是所投产品的代理商,产品代理商需提供产品授权书原件或产品代理证书,制造厂商投标提供制造证明。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和转包;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02-02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02-07 17:00:00.0
3.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在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购买招标文件。 3.2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现金或电汇,其中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HW04标书款-汇款单位名称”; ③电汇账户名称: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账 号:0200225119006711077 3.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2-27 09:30:00.0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2月27日上午09时30分之前(北京时间)。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99号圣仑大厦14楼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4.3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捌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HW04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招标公告3.3③条款相同金。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
开标时间: 2015-02-27 09:30:00.0 开标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99号圣仑大厦14楼会议室
地址: 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邮编: 100120
联系人: 聂女士
电话: 010-62013465、13051950539 传真: 010-62013465
电子邮件: hyxy_zbb@163.com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账户名: 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 0200225119006711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