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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一期)(交委实施部分)(智能公交协同运行监测子系统、危险品运输管理系统)招标 392万

  • 2015-04-14 10:27:34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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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编号:4403832014009906
     
      工程名称: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一期)(交委实施部分)(智能公交协同运行监测子系统、危险品运输管理系统)
     
      工程地点:深圳市
     
      公告时间:2015年04月11日09:00时至2015年05月04日17:00时
     
      受理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04月11日09:00时至2015年05月04日17:00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招标部分估价:392.0000万元
     
      招标内容:本项目包含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一期)交委实施部分的智能公交协同运行监测子系统、危险品运输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公交互动信息服务、综合信息显示屏服务、公交线网规划决策支持、危险品运输申报管理、通信管理、动态GPS监控管理等建设内容。详见招标需求要求。
     
      招标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系人:黄练
     
      联系电话:2394002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代工
     
      联系电话:2519352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4日17:00时
     
      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9日17:00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5月04日17: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其他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范围包含交通咨询或软件开发。。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类(或建筑工程类或计算机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无。
     
      其他: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且与本招标人没有尚未解决的争议和法律纠纷);
     
      3.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前1年内在深圳市未因重大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查处;
     
      4.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单位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交由深圳市(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住所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3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各投标单位提交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截止日期为截标前2个月内有效。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投标企业的投标员指纹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指纹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员指纹登记。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不组织招标会;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统一答疑,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7、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同时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 关键字: 智能交通 深圳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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