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GPS监管平台运行维护服务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320000 | |||||||||||||||||||||||
项目背景 |
深圳交通运输行业GPS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GPS综合监管平台)目前接入监管车辆出租车16717台,省/市际客车2500台,牵引列车39569台,重型货车20204台以及其他各类型运输车辆达12万台以上。GPS综合监管平台采集车辆GPS信息数据并分发GPS统计数据至各业务部门,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营运车辆行业监管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确保平台稳定运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服务方式购买GPS综合监管平台运维服务,服务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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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固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新增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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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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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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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
(一)项目服务范围及年限
服务范围为深圳市辖区范围内。 服务年限为:一年 (二)服务要求 1)提供为期一年的GPS综合监管平台维护服务和技术服务,需驻场一人,并提供技术服务支援。 2)提供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跟踪性(完善的流程保障)的项目维护服务,避免甲方额外的人员投入和工作量。 3)负责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含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支持服务、GPS平台定期巡检服务、GPS平台故障恢复服务、数据管理服务等工作内容),并快速解决系统及应用问题,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4)提供数据安全保障。需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巡检并给出优化建议。 5)完善系统的实用性。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的实际需求,定期进行用户使用情况调研及组织培训工作,及时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并加以完善; 6)第一时间提供软件最新版本,保证软件持续有效的更新; 7)对系统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服务商必须在2个小时内响应系统故障并定位问题,紧急问题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供7*24小时的跟进处理;邮件类的咨询,在1个工作日响应并回复;按承诺的时间进行处理完成或给出解决方案。维护过程中,因项目服务商工作不当造成GPS综合监管平台大批量车辆集体掉线事件,视事件影响程度对项目服务商进行相应处罚并由项目服务商承担相应责任。 (三)项目管理及进度要求 1、运维管理 项目维护服务商需详细记录每次维护的人员、时间、内容及结果,以便于跟踪问题的解决情况以及工作量的汇总,同时,深圳交委对维护方的现场技术工程师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2、服务监督 (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有权要求维护方更换现场技术工程师:维护方提供的现场办公专业技术人员不按照交委要求的工作日出勤,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等。维护方现场办公专业技术人员的月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项目服务维护期间不能出现大批量或所有车辆发生掉线事件的严重故障。 3、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本次项目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评价标准等均需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 (3)项目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未经采购单位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技术指标严重不实;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中标单位公章。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在GPS综合监管平台维护服务到期,且维护服务审查通过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3)乙方需在每次支付合同金额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供支付申请表和合法的税务发票。 (五)成果要求 提交的成果包括: 1. 运维手册 2. 每周巡检记录 3. 培训手册 4. 功能调整记录 5. 提供纸质文本1套,电子版光盘1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