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湘潭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一期)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湘潭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一期)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运营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LYZC-151137
三、招标内容:湘潭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一期)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运营服务项目(包括5500辆自行车、6600个锁止器、244个站点控制器、调度中心数据库、系统软硬件设备等管理、运营)。
四、采购预算:592.49万元/年
五、服务年限:叁年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本项目相应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1.3上年度依法交纳税收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特定资质格要求: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满足本公告第1.1-1.5条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个,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从2015年11月18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本项目相应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都必须提供上述所有资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年12月8日9时00分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北京时间)在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建国巷
联系人:王杜联系电话:0731-5823056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
联系人:张玲廖丽娟
办公:0731-58610173传真:0731-5328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