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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综合监管平台软件系统一期建设的招标

  • 2016-04-18 16:09:5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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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信息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其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综合监管平台软件系统一期建设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6-XC-G-012号
     
      二、招标内容: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综合监管平台软件系统一期建设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单位的特定条件:
     
      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需在苏州地区有常驻售后服务场所负责所开发项目的长期售后服务工作;
     
      2、投标单位需承诺“2016年10月底前完成相城区交通运输综合监管平台综合值守及协调处置系统、交通信息综合展示系统等应用系统的需求调研、软件开发、测试集成、数据的迁移转换,相城区交通运输管理信息数据规范的编制,远端数据采集点的设备部署、软件安装及调试,以及整个系统的测试验收。2016年11月底前完成系统的部署和试运行,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投标单位报名资料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的苏州地区常驻售后服务场所的证明资料(如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工商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为区域设置的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及单位证明);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投标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投标单位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的承诺书以及工期保证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评标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挂网之时起至2016年4月25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5月11日下午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11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5月11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单位根据需求自行前往勘察现场。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9: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或E-mail至szcjzb@163.com。
     
      2.项目建设期限:2016年10月底前完成相城区交通运输综合监管平台综合值守及协调处置系统、交通信息综合展示系统等应用系统的需求调研、软件开发、测试集成、数据的迁移转换,相城区交通运输管理信息数据规范的编制,远端数据采集点的设备部署、软件安装及调试,以及整个系统的测试验收。2016年11月底前完成系统的部署和试运行,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3.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电话:0512-65238816传真:0512-65238892
     
      联系人:朱晓芹电子信箱:szcjzb@163.com
     
      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人:倪春燕电话:0512-66108069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公示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16年4月25日
     
      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67591006。
  • 关键字: 苏州市 交通运输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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