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野县交通运输执法局委托,就新野县闯岗抓拍系统和不停车预检系统及静态称重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该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新野县闯岗抓拍系统和不停车预检系统及静态称重系统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xyggzy-2016-106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预算金额:225.4万元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2.6、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采购内容如下:
第1标段:闯岗抓拍系统和不停车预检系统(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2标段:静态整车称重检测系统(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且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
3.3、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报名);
3.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后)。
3.5、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动静态汽车轮轴称重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6、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1-200t)固定式电子衡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后)、若为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以上所涉及资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同时携带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贰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否则报名不予接受。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5.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以及《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新野县交通运输执法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7-662191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377-63633999
新野县交通运输执法局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