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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招标

  • 2016-11-01 15:21:09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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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16094195-3782计划备案号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其武汉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JT-CZH-2016-1C290
     
      (二)项目名称:武汉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
     
      (三)采购预算:155万元(含财政资金15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武汉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
     
      (3)类别:服务
     
      (4)用途:采用门户集成技术,充分整合公交办现有系统的功能,建设门户系统等管理信息系统,对业务系统现有功能升级,对业务档案、公交客运分析系统等外部进行改造集成,以提高武汉市公交办整体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用户管理服务能力。
     
      (5)数量:()
     
      (6)简要技术要求:规划建设公交办行业数据库,整合现有系统的和新开发系统的数据,通过门户数据仓库、BI等技术,分析整合的数据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7)采购预算:155万元
     
      (8)期限(交货期):120天
     
      (9)质保期:12(月)
     
      (10)其他:无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政策:①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和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合体投标人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的,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政策:本项目投标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鼓励创新产品的使用和采购,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上述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3.投标人需在政府采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提供近两年内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1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人需具有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出具证明材料(合同书或者中标通知书);5.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提供检察机关的有效查询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同时参加;7.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第(1)包:详见供应商资格要求说明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6-10-31至2016-11-07(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民之家四楼4070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十一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6-11-2309:30(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十一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6-11-2309:3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6-10-31~2016-11-23共22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马鹦路
     
      联系人:夏天
     
      电话:027-84516881
     
      传真:027-84516881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1)
     
      联系人:李响、刘勇、夏丁
     
      电话:027-82771900(公司)027-85639722(市民之家)
     
      传真:027-82774315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5731461
  • 关键字: 武汉 公交智能化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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