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西安市公路客运实名联网售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西安市公路客运实名联网售票项目
二、项目编号:XCZX2016-0332号【市财采计(2016)10351号】
三、采购人: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218号西安交通信息大厦
联系人:李航
联系方式:88240819
四、集中采购机构: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30号(凯鑫国际九楼)
总机:029-86527013/86527014/86527026/86527027
标书联系人:郭彤、李宏飞
分机:610、613
开标联系人:冯圆、胡健博
分机:623、627
五、磋商内容和要求:对现有西安市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的功能进一步拓展、提升,在原有软硬件产品系统的基础上新增或者升级改造系统功能,实现联网售票系统的实名制售票业务,使实名制售票功能能够覆盖六家一级客运站的所有线路、覆盖联网售票系统所有售票渠道,并将售票的数据进行汇总收集,建立与公安系统之间的网络、数据接口进行实时共享,将相关的数据提供给公安部门,为客运站的运输安全保障、及乘客乘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六、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七、采购预算:52万元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三)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五)税收缴纳证明: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七)提供服务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制造商参与磋商的只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一个品牌只允许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参与磋商,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磋商,或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代理商参与磋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服务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响应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2)事业单位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
九、下载磋商文件及报名:
1、供应商登录西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a.gov.cn)进入"<重点工作>政府采购"栏目,或登录西安政府采购网(http://www.xazfcg.gov.cn)进入"采购公告"栏目,查询并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采购公告页面底部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WORD格式磋商文件、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保证金返还登记表等)。
2、供应商报名时须将《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中的相关信息反馈至专用邮箱xazfcgzx@126.com,收到自动回复即为报名完成。
3、磋商文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演示
对软件产品的设计思路进行PPT演示,对客运站站务管理系统、西安公路客票网系统、手机APP系统、微信售票网站系统、第三方售票机构接口系统、公安数据接口系统六项系统的开发或升级改造均进行设计思路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十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6日10:30
2、开启时间:2016年11月26日10:30
3、开启地点:西安市未央路130号(未央路与凤城二路十字西南角,凯鑫国际大厦七层开标四室)
十二、磋商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5000元。
十三、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