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衡阳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衡阳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管理平台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信息管理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管理平台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信息管理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衡财采计【2017】010071 委托代理编号:XT2017-A01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路网运行监测管理平台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信息管理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三、采购上限值:人民币 2,588,153.00元
四、供应商资质: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经办人于2017年 5 月 4 日起至2017年 5 月 11 日,每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3:00时到5: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22楼(浦发银行楼上,步步高对面)持以下资料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A、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B、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016年以来近6个月缴纳社保收据或支付凭证;
C、检察部门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7年5月份以来出具无行贿受贿查询证明);
D、符合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规定的所有证明材料。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资料原件初审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为发售招标文件时资格预审,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下午3:00(北京时间)在衡阳市财政局一楼招标大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衡阳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邹宏 电话:188073478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22楼(浦发银行楼上,步步高对面)
联系人:唐宗秀 电话:0734-8898260、8154260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金瑜鸷 电话: 0734-8867686
2017年 5月4 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