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快速公交场站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BRT智能化设备到期更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BRT智能化设备到期更新
项目编号:GW2017-QY2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25709、223302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快速公交场站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莲前东路1196号111
联系方式:周工,0592-29751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电话:0592-223088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BRT智能化设备到期更新一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两款中要求的文件时间节点均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4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31日 20:17 至 2017年11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一经开出,概不更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