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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茂名市公安局智慧新警务项目(一期)招标 2.7716亿

  • 2020-11-13 15:35:22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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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00-202011-0011001-0213

    项目名称:茂名市公安局智慧新警务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277,161,500

    最高限价(如有):2771615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智慧新警务(一期)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标的名称:智慧新警务(一期)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CLF0120MM01ZC08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智慧新警务(一期)

    1项

    277161500.00

    (3)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 简要技术要求: 2018年1月17日,广东省厅公安厅在深圳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智慧新警务”建设会议,在全省部署开展“智慧新警务”项目建设,着力构建八大创新警务应用(即智慧新指挥、智慧新消防、智慧新侦查、智慧新管控、智慧新防控、智慧新交管、智慧新民生、智慧新管理)和四大智慧赋能工程(即警务云工程、大数据工程、视频云工程、云网端工程),实现智慧新警务的愿景和目标。在省公安厅的支持帮扶下,我局被列为“智慧新警务”全面试点单位,在完成省公安厅基本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承担“视频云工程、智慧新管控、智慧新侦查”三个项目的试点工作,并得到省厅经费和技术的大力支持,各项工作正稳步有序推进。采购人按照省公安厅“智慧新警务”建设部署要求,结合茂名实际,开展茂名市公安局智慧新警务项目(一期)建设。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茂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合同签订且深化设计方案得到甲方确认后54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初步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或具备壹级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省外单位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0年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0年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9.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0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1 月 3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会议室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 获取文件方式:获取文件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点击链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查找本项目后点击“获取招标文件”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招标文件。

    (三)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茂名市公安局

    地址:茂名公安局

    联系方式:0668-2912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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