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财政局及用货单位的委托,对汾阳市公安局平安城市设备维护工程进行公开
招标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投标意向、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汾政采(2015)-G-4号
二、项目名称:汾阳市公安局平安城市设备维护工程公开
招标
招标内容:
1、视频监控:
监控摄像头:数量为355个,维护天数365天。
2、电子警察:
11点44个方向:数量为44个,维护天数为365天。
3、高清卡口:
21个点:数量为21个,维护天数类365天。
4、机房设备:
后台系统:1套。(包括电费、和其他费用)
5、预算价格:1198844.25元
(详细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相关证明。
五、报名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有效年检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证照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检察院证明。
2、合格供应商在领取标书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
3、合格投供应商在开标资质前审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经评委领导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开标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24日。
2、开标时间:2015年3月4日上午9:00
3、报名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汾阳市西河中路)
4、联系电话:0358-3337032
5、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吕梁市汾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2015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