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0345)批准,广西云龙
招标有限公司受桂平市公安局的委托,现就桂平市天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桂平市天网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YLGGG20151001-GP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城区光纤网络自建(设备、线材及布线)1项,三环治安卡口高清自动抓拍系统2套,城北派出所辖区监控点及中心设备1套,城南派出所辖区监控点及中心设备1套,桥南派出所辖区监控点及中心设备1套,西山派出所辖区监控点及中心设备1套,新城派出所辖区监控点及中心设备1套,市局监控中心设备及线材1套;政府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壹仟壹佰陆拾叁万肆仟陆佰陆拾肆元整(¥11634664.00),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本项目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同时须提供:(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且齐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3月4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3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乐忠、廖喜平、侯静文;联系电话:0775-4569690传真:0775-4565816
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5-3380263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