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芜湖县财政局批准,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受芜湖县公安局委托,对2015年度芜湖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采取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皖B3H2015-103;
2、项目名称:2015年度芜湖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00万元,本项目为100%财政资金,已落实;
4、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本次项目建设县级视频整合与共享网络平台1套,视频专网及接入中心1个,视频监看链路12条,前端新建星光级高清网络智能监控摄像机200余台和相关配套前端设备、杆件,包含整体项目五年的网络租用费、电费、运营维护费用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符合下列资质的任意一种:
第一种: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网络运营商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经营业务,且经营范围包括芜湖县。
3、投标产品中星光级高清网络枪机、星光级高清网络球机须具有公安部GB/T28181-2001检验报告,投标产品中视频共享网络平台须符合《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要求,在新国标符合性检测的视频图像管理平台产品目录内,提供检测报告。
第二种: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上述货物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
3、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或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壹级资质且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4、与本地网络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安广网络)签订关于本项目的网络租赁意向性协议(提供合同原件);
5、投标产品中星光级高清网络枪机、星光级高清网络球机须具有公安部GB/T28181-2001检验报告,投标产品中视频共享网络平台须符合《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要求,在新国标符合性检测的视频图像管理平台产品目录内,提供检测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委派代表于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工作时间),到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办理报名缴费手续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四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四楼当天显示屏)。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人账户以转账、电汇方式汇入下述指定账户,投标截止时间前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七、招标代理机构: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址:芜湖县城南芜湖南路延伸段(县“三个中心”大楼)
采购人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553-8913338
代理处联系人:耿静电话:0553—2567731传真:0553-2567855
开户单位:芜湖县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芜湖荆江东路支行账号:184201898182
或徽商银行芜湖芜湖县支行账号:1102201021000006508
或中国建设银行芜湖县支行账号:34001676008053005571
或扬子银行芜湖县支行账号:20000276148910300000018
或农业银行芜湖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2634001040014294
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