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甘肃公司2015年平安城市摄像头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模拟数量
|
1
|
1080P红外高清网络球机
|
支持SVAC
|
80
|
2
|
1080P红外高清网络球机
|
非SVAC
|
28
|
3
|
1080P红外高清网络枪机
|
?
|
1
|
4
|
1080P星光高清网络枪机
|
?
|
81
|
5
|
1080P超微光高清全景凝视摄像机
|
?
|
1
|
6
|
标清红外枪机
|
?
|
5
|
7
|
标清红外球机
|
?
|
2
|
8
|
卡口摄像头
|
?
|
2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模拟采购数量,不代表最终采购数量。
|
1.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投资估算预计2000万元。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或483.58万(含)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2014年】(如尚未完成或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的,按照上一年度计取)期末资产总额应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或483.58万美元】(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4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必须为一般纳税人)、生产许可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认证。
2.1.5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不少于1个(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每个机构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含)】。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国内通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3.3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
2.3.4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产品必须通过招标人的技术测试。】
(2)【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自检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国家认可检测场地)检测报告;投标产品要符合GB/T25724-2010标准,部分产品需要符合SVAC/H.264/MJPEG/MPEG4视频压缩算法;需要符合GB/T25724-2010标准的产品要附有GB/T25724-2010标准检测报告,符合GB/T28181-2011标准的产品要附有GB/T28181-2011标准检测报告。】
(3)【投标人2013年至2015年一季度在国内通信运营商具有同类产品供货经验且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500)】,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703室】。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款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4.技术产品测试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技术测试时间:【2015年5月11日-2015年5月25日18时前】,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内完成并通过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测试的视为不通过技术产品测试。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9时00分】,递交到【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7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703室】
邮编:【730000】
联系人:【高毅】电话:【0931-8805578】传真:【0931-8805556】
电子邮件:【70489795@qq.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分行城关支行】
账号:【621060106010210613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