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平安城市二期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及相关设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平安城市二期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及相关设备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szc2015-281号
采购文件编号:2015年158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
(元)附件材料
1
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平安城市二期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及相关设备采购
1
见招标文件
674,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安防工程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初审合格且达到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07月17日至2015年07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赤峰市松山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本招标公告附件中(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提供合格有效的投标人的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下列资料复印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的内容);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安防工程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证书;
(5)为保证整个系统工程质量稳定性以及后续拓展兼容性,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网络摄像机、200W同轴高清摄像机、4K高清1200万枪型网络摄像机、4K高清网络硬盘录像机、数字高清智能卡口摄像机)必须为同一品牌,设备为厂家原装正品,必须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4.同轴高清视频信号传输技术须提供自主研发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专利号备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cpquery.gov.cn)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08月06日
投标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党政综合办公楼三楼305室
开标时间:2015年08月06日
开标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党政综合办公楼三楼305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赤峰市松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党政综合办公楼三楼
邮政编码:024005
联系人:吕春儒
联系电话:13847691100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赤峰市松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赤峰松山支行
账号:15001646657059500012
2、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友谊大街大街中段
邮政编码:024005
联系人:钱志伟
联系电话:13947660006
赤峰市松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07月16日